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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济南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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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做好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现将济南市食品安全协凋委员会(以下简称协调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一、协调委员会职责。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研究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发展规划;审议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措施;组织开展重要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等。二。
出处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1期41-42,共2页 Gazette of Jinan Municipality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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