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市各用人单位:随着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核发残疾人证工作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性。为了确保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残疾人证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按照《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及第189号政府令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各用人单位残疾职工所持《残疾人证》进行审验。不经审验及经审验不合格者不能计入用人单位残疾职工比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05年5月18日—6月20日二。
出处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1期52-52,共1页
Gazette of Jinan Municipality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