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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南市抵税(应税)财物价格鉴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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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济南市物价局山东省济南市国家税务局济南市地方税务局文件济价认字〔2009〕49号各县(市)区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为规范抵税(应税)财物价格鉴证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下发的《山东省抵税(应税)财物价格鉴证管理办法》(鲁价办发〔2006〕166号)
出处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9年第16期23-26,共4页 Gazette of Jinan Municipality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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