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JNCR-2012-0710008济档字[2012]17号各县(市)区、高新区档案局(馆):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农业部、民政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转发《市档案局、农业局、民政局【关于加强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厅字[2012]3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村档案管理工作,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结合我市行政村档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济南市行政村档案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出处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2期33-36,共4页
Gazette of Jinan Municipality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