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济政办发[2013]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研究,确定自2013年4月1日起,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5区和济南高新区由月人均450元提高到480元;长清区由月人均400元提高到450元。章丘市和平阴、济阳。
出处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7期25-25,共1页
Gazette of Jinan Municipality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