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JNCR-2013-0120006济人社发[2013]184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现对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疗保险)部分政策进行调整并通知如下:一、设置补缴最长年限为减轻参保居民的经济负担,自2013年缴费期起。
出处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1期22-22,共1页 Gazette of Jinan Municipality People's Government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