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济人社发[2014]126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济劳社字[2008]82号)和《驻济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济劳社字[2009]89号)将于2014年6月30日有效期满。根据工作需要,上述文件需继续执行,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现予以公布。
出处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14期16-23,共8页
Gazette of Jinan Municipality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