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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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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济政发[2015]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有关规定,我市对2012年1月1日前制定发布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定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79件(目录详见附件),其中暂行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机构地区 济南市人民政府
出处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1期18-25,共8页 Gazette of Jinan Municipality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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