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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之再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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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标志着所有行业在全国范围内的'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完成,也标志着房地产行业从此步入增值税时代。房地产企业'营改增',既是我国税制改革发展史上的大事,也是房地产行业发展史上的大事,必将给广大房地产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发展机遇。
作者 杜利萍
机构地区 重庆市工业学校
出处 《今日财富》 2016年第14期19-19,共1页 Fortune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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