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融资租赁行业起源于美国,属于全新的交易与融资模式,将金融、租赁与贸易融为一体,所以,同样是国际金融资本和实业资本相结合的产物。在融资租赁行业长期发展的过程中,融资的额度已经仅次于商业银行的贷款融资额度。在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开始发展,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对于国外资本的有效利用,使得资源利用率也随之提高,并且资金压力有所缓解,对于设备的更新具有积极的作用。然而,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时间并不长,属于新兴行业,因而在监管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为此,文章以融资租赁公司为研究重点,针对其法律监管的问题展开了详细地探究,以供参考。
出处
《今日财富》
2016年第17期99-101,共3页
Fortune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