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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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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项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资基础,进行日常工作和持续运行的基本保障。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行政事业单位也在不断的发展壮大,由于日积月累,资产的数额在不断的增多,固定资产在资产中的比重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为了资源的合理配备和节约,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也防止超大的资产数额阻碍了单位固定资产的正常预算配置,妨碍单位的正常办公需求,这就要求单位要及时的除旧更新,对固定资产进行依法处置。本文从固定资产的处置程序上对个的固定资产处置进行解析。
作者 任俊路
出处 《今日财富》 2018年第23期71-71,79,共2页 Fortune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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