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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如何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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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作为温室气体第一排放大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应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历史责任原则,在确定温室气体排放份额方面可主张人均平等排放权、满足公民生存需要、支付意愿、实质公平等原则,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原则,执行更严格的大气排放标准,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立健全减缓气候变化技术的开发转让法律制度,在哥本哈根谈判中采取更加积极的态度。
作者 曹明德
出处 《金融服务法评论》 2011年第1期16-22,共7页 Financial Services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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