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技术选项中,二氧化碳捕集和封存技术是颇具潜力的一个选择。商业化运作的二氧化碳捕集和封存项目不仅需要相关技术的复杂整合,而且也需要建立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监管框架。本文集中讨论了二氧化碳捕集和封存技术的监管体制、与封存场所和被封存气体相关的财产权制度、碳捕集和封存项目泄露责任的特殊性及其归属、碳捕集与封存项目与排放权交易体制的对接、公众知情权等与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技术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介绍了澳大利亚和欧盟等国家或国家集团的立法经验。
出处
《金融服务法评论》
2011年第1期85-92,共8页
Financial Services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