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进行了70多年来最大的金融法律和监管体制改革。美国国会和奥巴马政府希望通过改革重振美国经济。2010年7月21日,奥巴马签署了《多德—弗兰克(Dodd-Frank)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华尔街迎来了金融危机以来力度最大的金融监管改革。《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体现了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主要有两大支柱:一是新的监管框架必须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止所谓'大而不倒'的超级金融机构经营失败而引发新的系统性危机。二是充分重视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美国对场外衍生交易建立的监管框架依然是具有相当的弹性和包容性,具有两个突出的特点:第一,注意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平衡。第二,'从场外走向场内'的监管思路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美国证券交易所的改革也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出处
《金融服务法评论》
2013年第1期3-46,共44页
Financial Services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