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企业借贷禁止的司法适用现状分析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资金是市场经济运动的"血液",是社会再生产运动的发端性环节,生产的物的要素和人的要素的流动均首先要以资金的投入和流动为前提。因此,英国法在1891年的"一般地产和货币公司诉史密斯案件"中就确认了这样一个法律规则:"每一个贸易公司都有默示的借债权"。我国虽无法律显性的支持,但我们同样认为,对营利性企业而言,借款权是不言而喻的。
作者 戴新燕
机构地区 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金融法苑》 2006年第2期1-26,共26页 Financial Law Forum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J·A·约洛维奇,刘慈忠.普通法和大陆法的发展[J].环球法律评论,1983,5(1):22-27. 被引量:4
  • 2(美)约翰·亨利·梅利曼(JohnHenryMerryman)著,顾培东,禄正平.大陆法系[M]法律出版社,2004.
  • 3(美)理查德·A.波斯纳(RichardA.Posner)著,蒋兆康.法律的经济分析[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

共引文献73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