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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e租宝事件为视角探讨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完善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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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租宝事件表明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监管不足、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息披露规则无具体标准、互联网金融平台违规行为法律责任不明确等问题,要改变这种现状,构建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应从三个方面入手:在监管方面,应强化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审慎监管的理念,在机构监管基础上引入功能监管,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行为监管和过程监管;在信息披露方面,应设立、细化并落实信息披露义务规则,强化风险提示;在法律责任方面,应在已有刑事法律责任的基础之上,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违反相关规定的行政、民事法律责任。
出处 《金融法苑》 CSSCI 2017年第1期137-148,共12页 Financial Law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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