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以来,国内资产证券化(ABS)产品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为融资方提供了崭新的融资渠道。ABS管理人在资产证券化业务链条中居于核心地位,其履职能力对ABS产品的风险防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ABS发生风险事件时,管理人所采取的风险识别、信息披露、交易结构调整、资产服务机构替换等措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原交易架构的'缝隙',南方水泥ABS项目所发生的国内首单资产服务机构替换事件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
出处
《金融法苑》
CSSCI
2017年第2期70-79,共10页
Financial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