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同类产品的公正认定是正确实施国民待遇原则的前提,是推动贸易自由化与规范国内规章自主权并实现二者平衡的重要条件,但由于同类产品的认定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在目前的国际实践中尚没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强的具体标准,在对同类产品的认定中,既有客观因素的认定,又有主观因素的认定,争端解决机构拥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由于同类产品的认定非常复杂,且争端解决机构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采用任何相关的标准,但不论怎样,公正合理的认定同类产品推动贸易自由化是永恒的主题。本文从加拿大诉欧盟石棉案入手,来对如何公正合理地认定同类产品推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