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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本科教学中的应用与完善——以司法考试为视角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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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考试不能成为法学本科教育的"指挥棒",却有助于推动法学本科教学方法的变革。案例教学法可以实现传授法学理论与提高法律职业能力的双重目的。结合司法考试的特点和要求,案例教学法可以在教学内容、师资队伍以及教学模式等方面予以进一步的完善。
作者 陈晴 冯新云
机构地区 重庆大学法学院
出处 《今日南国(理论创新版)》 2008年第12期44-45,共2页 The South of China Toda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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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102

同被引文献26

引证文献3

二级引证文献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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