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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当比较广告的竞争法规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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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当比较广告指经营者通过对自己和竞争者的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功能等进行不当的对比以抬高自己、贬低对手的宣传行为。它是一种不同于虚假宣传行为和商业诋毁行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鉴于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就不当比较广告行为作出具体的规定,笔者在此愿做一简要探讨。
作者 龚文艳
出处 《今日南国(理论创新版)》 2009年第5期185-185,187,共2页 The South of China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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