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再次呼唤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诞生。所不同的是,与七年前相比,此次建立养老基金公司的意义更加深远。早在2007年,学界和有关主管部门就曾提出设立'中国版'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当时的目的较为简单,只是为了缓解市场角色'分散化'和受托人'空壳化'的现象,建立以受托人为核心的年金市场,遏制恶性竞争的无序状态。但是,由于几个相关主管部门在谁做监管主体等方面存在不同看法,这个议案便在国务院层面暂时被搁置起来。
出处
《清华金融评论》
2014年第8期40-42,共3页
Tsinghua Financial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