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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改要坚决贯彻中央意图的理由(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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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认为,"混合所有制"要求的是不同所有权主体在一个企业体内真正实现"混在一起",而非在同一个形态中互有分界,互为彼此。要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国有经济才有控制力,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是第一位的。中央混合所有制改革(宽泛意义上的)重点要解决关键领域的国家安全问题。宏观上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实现"混合所有制"没有任何关系。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还没有打开混合所有制的闸门。
作者 殷大卫
出处 《清华金融评论》 2015年第2期53-56,共4页 Tsinghua Financial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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