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华北西北国际金融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于一九八四年三月一日在天津举行,对华北西北国际金融学会1984年~85年工作要点及学会常设机构的工作任务作了如下决定。一、组织学术研究和交流(一)各省市自治区都要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小型活动与大型活动相结合的精神,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组织教学、科研及业务部门的会员和非会员共同开展国际金融研究,并且在1984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学术交流活动。如讨论会,学术报告会,业务经验交流会、座谈会。这种活动各省市自治区可以单独搞。
出处
《华北金融》
1984年第4期4-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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