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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业务办理再保险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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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党的十三大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和保险总公司的部署,各级保险机构正在积极探索改革保险体制的途径。特别是随着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逐步实行,国内业务办分保已成为大家所关注的问题,需要从理论和实务等方面进行充分的探索和实践。一、再保险的必要性“分散危险负担、补偿灾害损失”是保险的基本职能。分散危险有双重含义:一是通过保险可以使一家一户独立承受的意外损失,由千家万户事先缴付保险费的办法共同来分担。
作者 朱波
出处 《华北金融》 1988年第4期34-36,共3页 Huabei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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