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券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武钢集团、云南锡业、中国一重陆续披露了债转股方案,其中与市场预期相背离的一大方面是资产管理公司较低的参与度。作为新一轮债转股的首单案例,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因此首先对债转股实施机构的选择进行了分析,以博弈论的理论对首单债转股案例进行分析。再次对有无股权回购可能性的两种情况下,企业和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进行分析,为规则制定、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提供了参考。
出处
《华北金融》
2016年第12期18-21,共4页
Huabei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