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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制度收紧 共享单车行业迎来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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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6月1日起,运营企业原则上不得收取用户押金。日前,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共享单车押金等用户资金管理细则,该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共享单车行业或将面临发展新格局。
作者 魏玉坤 丁静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金融世界》 2019年第6期101-101,共1页 Financ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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