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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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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并特别强调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任务。完成这一历史性重任,对于保持党的先锋队性质,巩固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和领导原则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决策活动中的体现和具体运用。是我们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创造。
出处 《今日新疆》 2004年第6期19-2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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