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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重要的跨越——自治区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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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是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一种较高层次的管理模式,它可以在省(区)内合理调剂基金余缺,增强保障能力,分散基金风险,保证基金安全完整和按时足额发放。我区从1999年开始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五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各级劳动保障、财政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巨大成功。被称之为自治区近几年来最为成功的改革事项之一。低层次统筹是"瓶颈"1999年以前,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的是地或县级统筹。由于统筹层次低,基金无法在地区间调剂。
作者 杨岸廷
出处 《今日新疆》 2004年第6期25-2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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