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基于2010-2014年江苏省票据业务数据,对票据业务发展现状及趋势进行了多维测度,并在此基础上对《票据法》和票据市场实践的冲突进行了分析,认为《票据法》修改应坚持市场化的发展方向,符合国际通行惯例,适当提高制度的弹性,为业务创新留出空间。建议通过修改《票据法》确立融资性票据的法律地位,稳步发展融资性票据,研究试行商业本票,建立票据信用评级体系等配套制度,完善我国票据体系;同时,通过修改《票据法》确立电子票据的法律效力,为建立统一的电子票据市场奠定良好的基础。
出处
《金融纵横》
2015年第10期4-10,共7页
Financial Perspectives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