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美国的医疗社会史和福利国家政策史研究中,身心障碍退伍军人史(Disabled Veteran History)在最近20年颇受关注。①作为现行制度的奠基时期,'一战'构成美国身心障碍退伍军人政策史的转折点。从独立革命到内战后,美国政府的身心障碍退伍军人政策,主要体现物质抚恤以及'隔离'到疗养院中,其结果却是巨大的财政负担。1917年,美国政府通过《战争风险保险法》(War Risk Insurance Act)'向残疾人提供康复治疗和再教育机会'。②作为配套措施,同年美国国会通过《全国职业教育法》(National Vocational Education Act),即《史密斯—休斯法》(SmithHughes Act),建立由劳工部长、农业部长、商业部长和教育专员组成的联邦职业教育委员会。③随之,各州也立法对接和协调联邦政策。
出处
《医疗社会史研究》
2018年第1期213-225,共13页
Journal of Social History of Medicine and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