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思宗朱由检天启七年(1627年)8月24日继位,年号崇祯,时年16岁。他力图挽救明朝灭亡,诛魏忠贤,启用东林党人,抗后金,镇压农民起义,实行三饷(辽饷、剿饷、练饷)加派,滥铸钱币。《明史·食货志》记载,崇祯二年(1629年)“……江西复请开局,南京兵部、操江、应天府亦各纷纷铸钱,然皆自铸自用。”《明史·职官志》,“操江,以副都御史为之,领上下江防之事。”背“江”崇祯通宝为南京江防的操江所铸,始铸于崇祯二年(1629年)。
出处
《江苏钱币》
2018年第4期18-2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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