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各有关部门、各省属企业、各省辖市国资监管部门、经贸委、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176号)及省有关文件要求,省国资委制定了《江苏省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13期35-37,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