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辖市物价局、国土局、财政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04]54号)文件精神,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土地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经研究,决定调整、完善我省土地闲置费征收政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4期36-36,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