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两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体。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6期5-11,共7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