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社会经济活动中各种形式的商业欺诈时有发生,在某些地区和领域还出现蔓延势头。违法犯罪分子通过虚构事实、发布虚假信息和签订虚假合同等手段以及非法行医,误导、欺骗企业、消费者和患者,骗取钱财,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为了严厉打击商业欺诈,国务院决定,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9期5-8,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