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实施《"十一五"期间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苏政办发[2007]64号,以下简称《规划》),是落实《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促进应急资源有机整合与优化配置,减少重复建设,全面提高我省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规划》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19期33-45,共1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