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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吴江市汾湖镇等为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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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苏政办发[2008]28号2008年4月30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各地申报,省建设厅、省文物局组织评审,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吴江市汾湖镇、海门市余东镇、昆山市锦溪镇、姜堰市溱潼镇等为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现予公布。加强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对于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8年第10期62-62,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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