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苏政办发[2009]7号2009年1月12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省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努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江苏省园林城市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规定,经申报城市提出申请,省建设厅组织专家现场考核验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命名盐城、溧水、高淳、如皋、金湖、兴化等6个城市(县城)为"江苏省园林城市",现予公布。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9年第3期44-44,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