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盐城市等为江苏省园林城市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苏政办发[2009]7号2009年1月12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省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努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江苏省园林城市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规定,经申报城市提出申请,省建设厅组织专家现场考核验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命名盐城、溧水、高淳、如皋、金湖、兴化等6个城市(县城)为"江苏省园林城市",现予公布。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9年第3期44-44,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