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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采煤塌陷地征迁补偿标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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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苏国土资规发[2009]2号2009年10月21日各市及徐州市所辖县(市)国土资源局、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物价局:为妥善解决采煤塌陷地征迁补偿和复垦治理问题,维护塌陷区农民合法权益。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9年第21期31-32,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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