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苏国税发[2010]91号2010年5月24日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国税机关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货物劳务税处)反映。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0年第14期45-48,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