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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苏州市和高淳县等12个县(市、区)确定为江苏省农村改革试验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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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苏办[2012]5号2012年2月3 E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近作出批复,将我省确定为农村改革试验联系点。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切实抓好改革试点工作,加大改革探索力度,使联系点的作用更好发挥出来。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8期22-23,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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