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苏政办发[2012]46号2012年3月21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机制,确保实现2012年全省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现就建立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一、价格调控目标2012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度涨幅控制在4%左右。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14期36-38,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