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苏价规[2012]2号2012年6月20日各市、县(市、区)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要求,修订了《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24期42-45,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