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苏政办发[2013]41号2013年3月25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工作方案(暂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江苏省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工作方案(暂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等有关规定。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10期77-81,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