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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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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苏政办发[2014]6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实行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实施"先照后证"改革,有利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切实做好我省"先照后证"改革工作。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21期5-11,共7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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