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苏交规[2014]3号各市交通运输局,泰兴、昆山、沭阳市交通运输局,厅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国省道的管养工作,确保新一轮国省道网规划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普通国省道移交和接养管理办法》。该办法经第79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施行。特此通知。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21期21-25,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