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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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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苏民规〔2014〕1号各市、县(市、区)民政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江苏省委。
机构地区 江苏省民政厅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25期51-54,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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