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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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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苏政发[2016]1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加强和改进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国务院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机构地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5期8-11,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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