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苏政发[2016]2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根据中央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合理降低企业用工、物流成本(一)在继续实施现有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基础上,2016—2018年再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0.5个百分点。困难企业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提供有效缴费担保后。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6期40-44,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