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苏政办发[2016]1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江苏人居环境奖的有关规定,经申报城市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评审和考核公示,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授予徐州市、南通市、如皋市2015年度江苏人居环境奖。希望徐州市、南通市、如皋市以获得江苏人居环境奖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努力提升城乡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6期56-,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